瑞典的反渎职研究所
【日本《朝日新闻》12月2日文章】题:瑞典的反渎职研究所
在瑞典,公务员收取300克朗以上的钱物就构成渎职罪。
瑞典贪污贿赂案件时有发生。为了给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瑞典工商协会两年前设立了反渎职研究所,由经济团体和民间企业的代表10人组成,成员都是法律专家。研究所规定,公务员收取300克朗以上的钱物就构成渎职罪。研究所也经常召开反贪污讨论会,发行一些出版物。
该研究所的活动和它规定的标准已得到全国的一致承认,并在审判时当作参考。
警察在调查渎职案、新闻媒介在报道这类案件时也都参照该研究所提供的标准。现任所长、斯德哥尔摩高等法院法官卡斯说:“15年前的标准是超过100克朗即算渎职,而对政治家的要求则更高,他们什么也不能收。”
瑞典每年因涉嫌渎职接受贿赂而被逮捕的公务员大约有15人,其中地方公务员占半数以上。内容多半是帮助行贿者购买旧汽车或是使其领取相当于20万或30万日元的海外旅行券。
反观日本,去年因接受贿赂而被逮捕的公务人员达135人,收贿金额人均251万日元。
与日本相比,瑞典的渎职案金额则小得多,也很少发生渎职事件。一旦发生,舆论立即大哗。
虽然瑞典的政府机构参照反渎职研究所的出版物发行了不少面向职员的小册子,加之纳税人的觉悟高,监视的眼睛无所不在,但反贪污反渎职的斗争还是任重道远,并非已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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