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报道:中日合资企业摩擦增加
【日本《朝日新闻》12月5日报道】题:日中合资公司中同“总经理”的摩擦增加(记者永持裕纪发自北京)
打入中国的日本中小企业同与之合作的中国企业之间,摩擦开始增加。同中方“总经理”之间的纠纷,大部分是经营管理方面的。由于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的结构问题,日本方面要询问总经理经营上的问题非常困难。
驻北京的日本律师(中国政府承认其律师资格)高桥正毅说,进入中国的一些日本企业抱怨“中方总经理招聘不必要的从业人员”、“巨额的资金用途不明”等等。另外,据日本贸易振兴会和日系企业说,“事先没有向日本方面打招呼就拿走工厂的器材”等纠纷也在增加。很多事情仅凭总经理“经营上需要”一句话就办了。
中国的合资企业也是由“董事长”主宰董事会。如果总经理由中方担任,那么董事长则由日方担任。但是,由于原则上日常业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因此,董事会难以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发挥其制止总经理独断专行的职能。另外,由于每个董事拥有一票否决权,因此,即使日方出资比例高,但如果董事会中中国人多,那么董事会的发言权仍然操纵在中国方面。有关人士忠告说:“在急于建立日中合资公司之前,最好是认真地调查一下中方企业的经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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