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议会通过恢复死刑议案
【法新社马尼拉11月25日电】议员们今天欢呼议会参众两院联合委员会通过的一项议案,称其对政府与犯罪作斗争至关重要,该议案对从绑架到盗车的12种犯罪恢复死刑。
参众两院的代表昨天开会开到深夜才通过这一议案。1987年菲律宾宪法取消了死刑,但某些“滔天罪行”例外,将由议会用法令裁定。该议案在阿基诺夫人担任总统时,因上届参议院自由派参议员的反对而未获通过。
根据该项议案,涉及5000万比索(175万美元)或更多钱的“经济犯罪”将被判死刑。分析家们说,这一条款是为了阻止在马科斯20年统治下猖獗的贪污腐败行为再次发生。
该议案说,盗车者如果在盗车时“杀害或强奸了车主”将被判处死刑。抢劫者如果在犯罪时杀死受害者,“或在抢劫同时强奸或故意使受害者致残”,将被判处死刑。
参议员阿图罗·托伦蒂诺说,由于法律不具追溯效力,受到贪污指控的前第一夫人伊梅尔达·马科斯和其他官员不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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