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主要国家消费税现状(上)
【日本《世界周报》10月26日一期报道】题:发达国家消费税现状原编者按在税收体系中,消费税一项应该有怎样一个正确的尺度?为了探讨这个问题,让我们来看一看在消费税(广义上说是增值税)方面发达国家的现状如何,并分析一下这些国家现在存在着怎样的难题,今后将向什么方向发展。英国:围绕扩大征税对象问题执政党内对立激化是增加税收,还是削减开支,以及在如何削减巨额的财政赤字的方法问题上对立激化。以首相梅杰和财政部长克拉克为核心的主流派认为削减开支已达到限度,因而主张要通过扩大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来增加岁入。但是,右翼势力则认为,“增加税收会阻碍经济的复苏,是自杀行为”,因而要求进一步削减开支。
保守党政权沿袭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以来的路线,把增收所得税视为禁忌,而且提出的长期目标是,把25%的基础税率降到20%。那么,当被迫要增加税收时,只能提高间接税的税率。
但是,增加使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加重的间接税,在国民中引起强烈批评。尤其是,对家庭用燃料和电力征收增值税,即等于对维持最低水平的生活不可缺少的支出强行征税。人们谴责说,这是直接打击了高龄者、病人等社会上的弱者。德国:因欧共体统一而勉强增收间接税德国在1968年引进了欧共体式的增值税。德国的标准税率到去年为止为14%,但是,为了同欧共体的增值税一致,从今年开始提高到15%。另一方面,现已决定将从明年开始降低直接税中的法人税率和所得税率。
但是,在德国国民中普遍的想法是,间接税的比率应该低。直接税有所谓财富再分配的职能,而间接税则不是这样。此外,间接税的税率越高,通货膨胀的程度也就会更加严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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