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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协调监督功不可没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3-12-0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政府指导协调监督功不可没 【本报新加坡12月2日电】(记者蔡锡梅邢和平)为跟上世界经济变化与发展步伐,使新加坡经济保持强劲竞争力,新加坡政府的作用功不可没'...

政府指导协调监督功不可没


【本报新加坡12月2日电】(记者蔡锡梅邢和平)为跟上世界经济变化与发展步伐,使新加坡经济保持强劲竞争力,新加坡政府的作用功不可没。
新加坡60年代经济起步时,以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以便解决失业与经济困难。从1973年至80年代初,新加坡政府为了保持新加坡竞争优势,将经济重心向发展交通运输业、电讯业、炼油业、金融业、旅游业及高技术制造业转移,加速新加坡经济结构向第二阶段过渡。为了促进这种转移与过渡,政府制定了8项优惠政策。到1982年,政府大张旗鼓地进行第三次经济结构调整,以便在取消最惠国待遇后,新加坡能继续保持旺盛的经济竞争力。新加坡政府在引进适合本地发展的一些高增值、高科技行业时更加有的放矢,主要引进电子工业、计算机、精密仪器等等,特别着力发展电子工业和微电子工业,并取得惊人成就。
从1992年开始,新加坡政府又开始鼓励进行第四次经济结构转变。吴作栋总理提出新加坡的经济策略是“经济区域化”,使新加坡经济“插上第二只翅膀”,在邻国的繁荣中发展本国经济,继续保持经济竞争力的领先地位。
为使新加坡发展成一个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新加坡政府除提供优良的基础设施、高效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外,还取消了外汇管制,并实行当时在东南亚最开放、最积极的金融政策,从而使大量想在亚太地区设点的外国银行纷纷涌进新加坡。到1992年底,各国在新加坡开设的银行、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和各种保险公司已超过380家。
新加坡政府曾一度对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型企业和行业控制很严,但后来逐步让它们私营化。公共交通、港口、民航、旅游、建筑等行业在80年代已私营化。电讯、广播电视从1992年起逐步实行私营化。
新加坡政府在这样做时并没有放弃权力,只是改变了形式,采用通过参股和控制这些企业领导层的方式对企业发生影响。
首先,政府牢牢掌握这些私营化后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权,特别是董事会主席。政府在这些私营化了的企业里占最大股份,掌握决定权,其他股东都不可拥有和变相拥有超过政府的股份。对这些企业的经营方式,政府一般不加干涉,除非企业发生亏损,特别是无理由亏损。
其次,新加坡国有企业私营化时,不是采取卖给某个公司或大财团的方法,而是以发行股票形式售给广大国民,从而避免政府无法控制这些关系国计民生企业的问题。政府的目标是让40%以上的国民成为国家资产的股东。这样的好处是让国民与国家私营化后的企业的利害挂钩,加强国家的凝聚力。同时让人民从国家的发展中均衡地获得利益。
新加坡在销售这些股票时分三种形式:一是通过公积金购买原始股;二是定价股,其价格高于原始股,允许多买,但要抽签;三是标价股,愿意买更多数额者,可以以投标方式,出高价购买,数量以不得超过政府控股比例为限。如果购买股票时,发现某人用他人名字多购买股票时,将被当作违法,不但取消购买资格,而且轻者罚款,重则坐牢。
总之,新加坡经济是完全按市场经济原则运转的,只是政府通过种种方式,给予有益的科学指导、协调与监督,从而避免西方市场经济的一些盲目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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