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长仁重婚违法台“国代”要求公诉
【《台湾时报》1月9日报道】国大代表吴哲朗向台北地检处举发今年元旦才新婚的反共义士卓长仁触犯重婚罪,以重婚罪是公诉罪,请检察官详为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以维法治。
吴哲朗代表在昨日填具的刑事举发状中指出,卓长仁在中国大陆与其原配发妻王玉春已生育一子一女。依民法亲属篇规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违反规定者其重婚之婚姻无效。刑法第237条规定,凡有配偶而重为婚姻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举发状中说明,卓长仁与高东萍“投奔自由”时,经全国传播媒体连续多日大幅渲染报道,已成社会公众瞩目人物,其言行更应遵守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卓长仁公然与高东萍重婚,不仅为法所不容,更严重破坏所谓“反共义士”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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