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制定新的集体农庄法草案
【路透社莫斯科1月10日电】苏联已制定出新的集体农庄法草案,以便给农业工人个人发挥积极性的更大自由,并允许农庄同西方建立直接贸易联系。分析家们说,预计10日在《苏维埃俄罗斯报》上公布的新农庄法草案将在暂定于3月举行的全国集体农庄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
草案说,集体农庄的工人可以使用农庄的机械工具来经营自留地,可以使用农庄的牧场放牧私人家畜。草案规定可以采用家庭承包制,允许各家各户从农庄管理者那里承包农庄工作,收入同经营成果挂钩。
草案还规定集体农庄有权同东方集团国家的农业合作社和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建立贸易关系。集体农庄可以把自己的设备和土地租给、卖给或借给各种公司或组织临时使用。集体农庄可以同私人签订合同,这意味着雇用劳动力将是可能的。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