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欧洲的金融中心
【香港《华侨日报》1月5日文章】题:欧洲金融中心(作者李学明)
卢森堡是一个开放的国家。近代金融市场的逐渐发展,在这里形成一个欧洲重要的金融中心。它之所以能成为金融中心,当然有其因素。首先,人口国际化。卢森堡全国总人口的27%来自欧洲共同体各成员国及其他国家,促使卢森堡走向高度开放。其次,它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它相距欧洲其他金融中心——伦敦、法兰克福、巴黎都只有一小时的飞行距离,共同体几个机构的总部,特别是金融机构的总部均设在卢森堡。
政局比较稳定也是促进卢森堡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卢森堡金融业发展加快。1970年在卢森堡注册的银行仅有37家,至1987年2月,已有124家银行在卢森堡注册设行。中国银行1979年在卢森堡设立了分行,是中国大陆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的第一家分行。
在卢森堡设置机构的还有23家非银行的金融团体,7124家控股公司,216家投资基金会,46家保险公司以及众多的审计公司、经纪商、律师等,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结构完备的有机金融市场,彼此依存,共同发展。
卢森堡证券市场发展也很快。1985年,全欧洲63%的债券机构在这里的股票市场挂牌,另外还有55个国家的1800家公司、5000多种股票也在卢森堡股票市场挂牌。
卢森堡在税收方面的优惠也创造出良好投资环境。在当地发行债券和黄金交易都不纳税。汇票、大额存单也没有印花税。外国人投资收入及债券息票的收入都无需纳所得税。它没有双重税,即使对那些与卢森堡没有签订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亦是如此。
金融业在卢森堡本国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经济效益非常之大。仅银行业产生的价值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并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占总人口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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