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取消高官等公费免税规定
【台湾《经济日报》11月9日报道】题:高级官员民意代表公费免税规定拟取消(记者林文义、陈美珍)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8日一致决议取消已存在17年的政府高级官员与民意代表公费免税的规定。如果这项决定获立法院三读通过,将成为政府进行租税改革,扩大税基,取消不合理免税待遇的起步。
财政部长林振国对立委主动提案,取消公费免税规定,表示赞同。
立委谢长廷表示,公费制度早期由资深立委以薪资过低为由,将薪资一半列为公费免缴所得税,此后国代、监委、总统、副总统及各部会首长所颁的公费也比照免税,成为特权。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天审议通过立委谢长廷等人所提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所得税法第4条中有关公费免税规定取消。这一提案将提交院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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