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利钦大权独揽
【英国《金融时报》11月10日报道】题:叶利钦概述他的国家的新秩序
叶利钦总统昨晚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时对全国人民说:“俄罗斯需要建立秩序。”但是,他又接着说:“不是斯大林阵营的那种压制性的、令人恐怖的秩序,俄罗斯急需要建立一种可靠的、合法的秩序。”
今天公布的宪法草案说明叶利钦力图为此奠定基础。
从几周来的情况可以明显看出,这是为建立一个强大的总统制国家而制定的一部宪法,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美国和法国的总统制。正如结果所证明的那样,其程度甚至超过这两个国家,这主要是因为俄罗斯总统显然是大权独揽。
由于总统拥有压倒一切的权力,从而在一些关键的领域使议会两院的权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总统拥有的权力使他能:
——成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首脑;
——确定国内外政策的总的指导方针;
——任命总理,即使在议会反对的情况下也坚持自己的提名;
——任命军队的最高司令,而且无需得到议会的批准;
——任命安全会议的首脑。安全会议除了负责单纯的安全问题外还有更广泛的权力。
如果政府在议会中被投了不信任票,总统可以使政府继续任职3个月,然后解散议会,而不是解散政府。
总统还可以对下院以简单多数通过的任何法律使用否决权,然后要求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虽然总统本人可能由于背信弃义或其它非常严重的罪行而被弹劾,但是,其中不包括违背宪法,而且仍然需要有三分之二的多数。
叶利钦违背了明年6月提前举行总统选举的诺言,而表示其总统任期必须到1996年6月为止。
他还把议会的任期限制为2年,从而不得不在1995年又要重新举行选举,他将使一些政府部长有权成为议员,从而加强了他的政府在议会中的权力。
议员们有权提出和通过法规,但总统可以予以否决。议员们显然无权对总统宣布的法令说三道四,更不用说去阻挠了。
尽管如此,宪法草案中规定公民有各种各样的权力,这显然是力图要同苏联的过去彻底决裂。没有规定国家的意识形态或宗教;不赋予任何组织至高无上的权力;宪法中还有一项条款规定将由国家杜马选举一名负责调查侵犯人权现象的特派员,虽然没有规定他的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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