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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利钦采取措施扼制地方分立主义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3-11-1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叶利钦采取措施扼制地方分立主义 【本报莫斯科11月9日电】(记者万成才)叶利钦下令用武力击溃议会后立即采取措施,扼制地方分立主义的发展,加强俄罗斯国家的统'...

叶利钦采取措施扼制地方分立主义


【本报莫斯科11月9日电】(记者万成才)叶利钦下令用武力击溃议会后立即采取措施,扼制地方分立主义的发展,加强俄罗斯国家的统一。从目前情况看,此举受到多数地区和国民的支持,并开始收到效果,坚持己见的地方领导人不得不谨慎行事。
十月事件前,各地区利用联邦中央权力机关之间的对抗,争相闹独立或半独立。在十月事件武力的威胁下,各地独立和分立的倾向有所收敛。
叶利钦利用这一形势,于10月28日颁布命令,授权政府对拒不向国库纳税的地区予以制裁,可向这些地区停止提供资金,停止分配出口份额和进口物资,减少国家信贷份额等等。切尔诺梅尔金总理也发表措词强硬的讲话,强调各地区必须如数纳税。在这种情况下,包括鞑靼斯坦共和国在内的约30个抗税地区重新开始向国库交税。
十月事件后,叶利钦采取扼制地方分立主义的主要手段是修改制宪会议今年7月中旬通过的宪法草案。11月3日叶利钦会见各共和国领导人和边疆区、州行政首脑,专门谈重新修改宪法草案问题。他要求建立一个“完整的俄罗斯联邦、统一的俄罗斯”,强调不能把联邦国家转变为邦联国家。
在今年夏天召开的制宪会议上,叶为了争取地方领导人赞同实行总统制而对地方作出了重大让步,同意把各民族共和国作为俄联邦的主权共和国和退出联邦的权利载入宪法,也同意把1992年3月签定的有利于民族共和国的联邦条约载入宪法,但十月事件后叶改变了初衷,决定对制宪会议已通过的宪法草案再作修改。于是,停止了制宪会议各小组的活动,另成立新机构——社会院和国家院来分别征求各政党、运动和联邦主体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订原草案。目前,在大多数条款上已取得一致,但在4个关键问题上立场相距甚远。这4个问题是:1、是否从草案中取消各共和国享有主权的提法;2、是否把联邦条约载入新宪法;3、联邦主体(共和国和州、边疆区)权利是否平等;4、部长、副总理和共和国领导人以及州、边疆区行政首脑是否可当选为议员和在议会兼职。
十月事件前,叶利钦也主张三权分立,但导致对抗和武装冲突。现在,叶为了建立与总统相协调的议会,允许政府成员和地方行政首脑兼任议员和议会职务,据称是由于“民主派”缺乏干部,在过渡时期暂时这么做,以后由新议会在适当时候修改宪法。据报道,在这个问题上经协商已基本达成一致。但在其余3个问题上,联邦中央、各地行政首脑为一方,以共和国领导人为另一方的立场不同。叶利钦在3日的会议上企图一锤定音,直截了当地宣布了自己的主张:从原宪法草案中删去共和国享有主权的提法和联邦条约,各联邦主体权利一律平等。他称,如果承认各共和国享有主权,那就意味着俄罗斯不是联邦,而是邦联;他赞同地方自治,但反对同俄罗斯分立。
但是,叶利钦的讲话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卡累利阿领导人和鞑靼共和国领导人都坚决反对。据悉,在3日会议上成立了继续修改宪法的工作小组。总统方面代表是总统办公厅主任菲拉托夫,政府方面代表是副总理沙赫赖,联邦主体代表是卡累利阿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斯捷潘科夫、雅库特共和国总统尼古拉耶夫、莫斯科市长卢日科夫和列宁格勒州苏维埃主席别里亚科夫。但在当晚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时,不让斯捷潘科夫发言。尼古拉耶夫提出如不把联邦条约载入新宪法,可把联邦条约与宪法享有同等权利加以单独存在,但菲拉托夫表示反对,认为联邦条约应与宪法相符。言外之意,联邦条约应根据通过的新宪法加以修改。争论持续到3日深夜,也没有达成协议。4日,叶利钦对国际文传电讯社记者发表谈话时强调,他“不得不采取强制方法”来敲定新宪法草案,并于日内颁布有关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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