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招」毕竟胜无「招」
【埃菲社马德里11月3日电】总社编辑部文章:欧洲国家为增加就业而减少工时和工资
正当欧洲共同体失业人数达2000万,工人对失业忧心忡忡之际,一些国家已开始讨论减少工作时间以增加就业的可能性。
尽管靠减少在业者的工作时间——小时、日、周乃至月——来创造就业机会是一种经济上的诡辩术,但某些政府、工会和企业主认为这是一种公平分配劳动权利的可行办法。
德国大众汽车公司采纳了这种理论,为了扭转亏损和不让3万名工人失业,决定从1994年起实行每周4天工作制,并相应减少工资。在拥有340万失业者的德国,经济部长还出人意料地宣布:在职者每年应休假3个月(无工资)。从“小周”现今变为了“小年”:9个月工作,3个月休假(不发工资)。
在拥有324万失业者(占劳动人口的11.7%)的法国,巴拉迪尔政府10月通过了5年就业计划,预计可创造30至40万个就业机会。该计划的新奇之处是规定工时不是以周而是以年计算。这样企业可以根据生产周期要求职工每周工作多长时间。该计划还规定了从事临时工作的措施并提倡每周4天(32小时)工作。
在西班牙(失业率为21%),正在讨论减少工作日的可行性,政府主张缩短工时,而反对派认为应增加工时。
在意大利(失业率为10.3%),还未讨论缩短工时问题,不过事实上企业已按就业条例那样做了:在不景气时缩短工时。虽尚未讨论减少工资,但规定公共部门冻结工资。
在比利时(失业率为14.1%),正在着手解决在未来3年内冻结工资问题,这一主张遭到工会的反对,从而使社会契约谈判破裂。
在丹麦(失业率为12.4%),政府想通过刺激私人消费和提高专业培训来解决问题。尚未讨论缩短工时问题,人们目前每周工作37小时,根据1991年的集体合同,可以从5天改为4天工作。多数政党认为,工作时间应由业主和工会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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