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暮年无忧
【本报圣地亚哥11月9日电】(记者孙光英)智利历史上有过各种各样的养老保险制度。80年代,政府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对社会保险制度也实行了改革,将养老保险私有化,建立了以个人资金资本化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实施办法是通过劳动者在就业期间逐月上交一部分工资形成基金,由私人管理机构去进行经营,使基金不断增值,从而使劳动者在老年之后能有一个稳定的收入。
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公私营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是强制性的,而个体劳动者则可自愿参加。根据法律规定,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10%,将这些钱以劳动者个人的名义存入养老金管理机构,等到其退休后领取。目前智利的养老金管理机构有20来个。就业者可以任意选择。退休金的多少取决于投保人存款的数额,以及这些基金在资本化过程中增值多少。如果就业者到退休年龄时尚未交足养老保险所规定的最低钱数,只要其在某个养老金管理机构中投保已满20年,不足部分则由国家予以填补。
国家对于私人养老金市场的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具体工作由劳工部负责。国家要监督各养老金管理机构中资金的流向,监督贷款的发放,投资的内容与范围,控制各种证券的发行等,尽量减少基金使用的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各养老金管理机构通过经营活动收取佣金。养老保险还可以附加其他内容,如工伤保险和家属保险等,这需要另外签定合同。目前,智利的养老基金数额已达近170亿美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50%,预计到2000年,这方面的基金将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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