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日《经济学人》杂志说认为:中国实行股份制勿操之过急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8-01-1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经济学人》杂志说认为:中国实行股份制勿操之过急 交易法等经济立法不可缺少 要让股份制走上正轨,商法、股份公司法、破产法以及证券 【日本《经济学'...

日《经济学人》杂志说认为:中国实行股份制勿操之过急


交易法等经济立法不可缺少
要让股份制走上正轨,商法、股份公司法、破产法以及证券
【日本《经济学人》杂志12月15日一期文章】题:中国正在加速引进股份制(作者日本大和证券公司中国业务部平田昌弘)
中国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首先决定实行股份制。但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股份制虽说是推行改革、开放路线的一种尝试,但实际上发行股票的企业是拿企业的命运作赌注的。购买股票的投资家,其财产因企业经营情况而上下波动。中国实行股份制旨在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正因为如此,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坚持公有制原则的社会主义根基。
资本主义国家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原则是,处置资产,偿还债权者债务,把剩余财产分给股东。而中国尚未建立这种法律措施。
关于实行股份制问题,中国国内正在展开激烈的争论。
对股份制表示怀疑的主张也根深蒂固。
只要看看党政有关机关以及上海的现状,人们便会得到这样的印象,即中国实行股份制的速度太快,甚至是操之过急。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体制和股份制的协调性尚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中国让事实走在前面了。中国之所以让事实先行,是因为它现在的社会主义仍处于摸索阶段。
然而可以预料,在出现投资家承担的风险增大、“不劳而获”因素大量增加等不协调的情况下,理论上将无法控制,政治上亦会出现很大的混乱。
据悉,波兰和匈牙利最近已决定实行股份制。据认为,关于股份制与社会主义体制的协调性,两国都反复慎重地进行了探讨。作为事前的准备,它们均已制定了有关法律,并进一步充实了金融市场。另外,要让股份制走上正轨,商法、股份公司法,破产法以及证券交易法等经济立法是不可缺少的。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