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者建议效法中国发行股票
【本报讯】苏联《新时代》周刊1987年第50期发表了苏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室主任、经济学博士什梅廖夫的谈话,摘要如下:
长期以来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是,通过正常的方式挣得的钱用在哪里好。因为现在常常是有钱没地方花。
譬如说,如果我们开始发售和发行工业企业和合作企业的股票,那么我不认为这是犯罪行为。匈牙利和南斯拉夫已在试验这种做法,在中国这种现象也很普遍。我们为何不能发行股票呢?
例如,拿中国的经验来说吧。钢铁厂本身的资金不够,用于扩大生产和生产现代化的银行贷款也不足。比如说,发售了10亿元股票,马上就被抢购一空。居民现在是工厂的全权参与者。的确,中国人当中也有限制:领导和党的负责人不能购买股票。这方面有他们的特点,但是这个原则本身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钱能够发挥作用,用于建设,能给国家、给社会主义和给人们带来益处的话,那么为什么还把它们闲置起来呢?
至于在这种企业中会不会因股票而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固有的剥削成分呢?
遗憾的是,我们的报刊在制造这种标准的陈词滥调方面还是很有成绩的。为什么这方面有剥削成分呢?西方有生产线,我们也有。但是,我们为什么把那里的生产线叫做剥削,而我们的生产线为什么不叫做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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