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授予海基会厦门商谈四项权力
【台湾《中国时报》10月31日报道】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昨日正式发布授权函,就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即将于11月2日在福建厦门恢复举行的后续事务性商谈,授权海基会依据“辜汪会谈共同协议”与“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的相关规定,展开商谈;同时,并授权海基会主谈代表许惠祐副秘书长,在双方取得协商结论时,得径行草签协议文件。
陆委会主委黄昆辉昨日中午紧急邀集海基会相关主管许惠祐、李庆平等人举行午餐会报,针对下周即将展开的“厦门商谈”,进行最后阶段的委托业务协调,并研商如何与大陆海协会进行出发前的联系作业。同时,陆委会并正式发布后续商谈的授权函。
陆委会昨日所发布委托海基会进行“厦门商谈”的授权函内容,主要是以下四项:
一、本次商谈请就“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两项议题进行实质商谈。并就“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第5条两会会务人员入出境往来与查验通关便利办法进行协商,这项办法并可作为该协议的附件。
二、有关劫机犯之遣返问题,在“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中,一并协商处理。
三、本次协商,得顺便就其他议题与对方交换意见或听取意见,惟议题须与“辜汪会谈共同协议”规定相同者为限。
四、会谈内容、议题及相关事宜,请依专案会议决议内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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