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如何定义和平奖?
【泰国《曼谷邮报》10月12日文章】题:诺贝尔奖表明“和平”的含义已发生怎样的变化(记者阿利斯特·多伊尔发自奥斯陆)
诺贝尔和平奖的监护人怀疑,“和平”含义的不断变化是否会产生新型和平奖获得者。
挪威诺贝尔学会会长吉尔·伦德斯塔德说:“(自1901年首次授奖以来)情况有了发展。对人权的关心已变得更为重要。”
他说,诺贝尔奖的奠基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本人如果发现当今时代的获奖者已不再像当初那样侧重和平主义而改为尊重个人大概会感到吃惊的。
他对路透社记者说:“今天人们关心的一些问题是和平与环境的关系或和平与舆论的关系。从长远观点看,我不排除人们对和平作出更广泛解释的可能性。”
由于诺贝尔1895年的遗嘱对于什么是和平只有一个模糊的指导原则,因此由五人组成的委员会可以随意作出反映时代的解释。
身为决定和平奖的五人委员会的秘书,伦德斯塔德说:“(诺贝尔遗嘱中)原有的定义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出发点,但是这些定义必须跟上时代的要求。有许多条道路通向和平。”
自1901年以来,和平奖已发给总统、将军、和平主义者、人道主义者、作家、宗教领袖、革命家、哲学家以及红十字会和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等。
伦德斯塔德说,诺贝尔奖的监护人最近决定不再增加诺贝尔奖的种类。现在的诺贝尔奖有和平、文学、物理、化学、医学和经济六个奖。原有五个奖,经济奖是1969年加上去的。
最近获得和平奖的都侧重人权,包括大赦国际(1977)、加尔各答特雷莎修女(1979)、作为反共的持不同政见者的波兰现总统瓦文萨(1983)。去年的和平奖授予危地马拉人权活动家里戈韦托·门楚。1991年和平奖授予缅甸反对党领袖昂山素季。
诺贝尔的遗嘱只规定在以下几方面做了最杰出贡献者可获奖:
——各国之间的兄弟友爱
——废除或削减常备军
——举行并促进和平大会
对于这三类活动,尤其第一类活动,人们可以随意进行广泛的解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曾在80年代裁军100万,但是甚至没有获得和平奖的提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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