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公布外贸收入管理细则
【俄通社—塔斯社10月14日电】俄联邦中央银行与国家海关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出口商品外汇收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俄联邦中央银行官员说,新的细则对海关管理和银行管理的严密配合作了规定,过境商品及有关外汇收入的情况将汇总到指定银行。此外还制定了出口单位和授权银行都必须照办的一整套文件。新的管理制度将从1994年1月1日起,对重要的战略商品生效,从1994年3月1日起,对其他商品生效。违反新规定将受到严厉制裁。
俄公布外贸收入管理细则 【俄通社—塔斯社10月14日电】俄联邦中央银行与国家海关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出口商品外汇收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俄联邦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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