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泪百年
“审口供”和“口供纸”
当然,移民局官吏也知道这一点。但他们不能禁止华商入境。所以,他们也非常严厉地审查这些入境的华人商贾。诸多刁难、盘问,务求发现漏洞,找出是假商人的证据而拒绝其入境美国。
当年在美国经商的华人,并不尽是大企业家,大半是小资本宗亲之间合伙经营的小生意,如苏杭杂货、瓜菜栏、餐馆、车衣加工、洗衣馆等等。当年的雪茄烟,造鞋等工业,在1880年因受白人市场排斥而渐渐消逝,代之是这等小资本经营。但他们仍能利用合伙经营生意的条件。申请及担保合股人来美国。而移民官员,也鉴于此种普遍的华人入境现象,而针对入境者,审查他是否为一个真实的合股人。所以,入境盘问审查过程,就以那盘生意为主,深入调查,盘问担保人及新入境者。这套移民程序,华人俗称之为“审口供”。两方答案吻合,移民局才允许新客入境。很多时候,因为新客“口供”不符而遭拒绝。
有鉴于这种严厉的“审口供”的移民审查程序,华人本身亦作出了适当的反应对策。他们会尽量向新客提供“口供”资料,吩咐他千万要记住背熟,到美国受盘问时,作答复。这些应付对策资料。也就是早期排华时代华人移民美国时。依靠“口供纸”应付移民局审查的始源,也就是所谓的“口供纸”的诞生背景。
因为干洗衣馆工作是劳工;华人劳工是受禁止入境类限。所以,当年华人担保人及入境者接查“审口供”盘问时,要非常小心谨慎,要完全避免引用劳工类字眼。
入境者不会自说是来美国干洗衣工作,而强调自己来美国合伙经营洗衣馆。
这个早期的应付移民局的“口供纸”方式,只限于少数华人使用,因为当年华人人口,绝大多数是劳工背景。只有少数是商贾身分。所以,能够循“生意纸”顺利入境的华人,人数有限;遭拒及被遣返或自动回华的华人,则数以万计。大地震转捩点
1906年4月,旧金山发生大地震,震后又造成人为的巨大火灾,把整个城市摧毁。这次天灾人祸,亦是美国华人移民历史的转捩点。因为当年旧金山市所存的大部分政府档案及人口出生记录遭受毁坏。一些眼光独到的白人律师,在地震之后,招揽生意;除了地震受害者追索保险赔偿之外,更代受害者向政府机关申请补领地震火灾时所毁灭的政府发出的文件如牌照、出生证明书等等。地震后的旧金山市政府,既然没有任何记录可以稽查,申请补领证件者,若有两个白人美国公民作为证人,便可循手续补领出世纸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有几个专做华人生意的白人律师,更在旧金山的华文报纸《中西日报》大登广告,招揽生意,诚意为华友服务云云。
对当时受排斥的华人来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很多华人便委托白人律师,申请补领出世纸,宣称自己是在旧金山出世的“土生”华人。(当年笔者的曾祖父,也是如此而获得土生公民权)。在有金钱,有律师,有白人公民证人这个方式下,很多在中国出生的华人,地震后摇身一变成为旧金山市出生的土生,拥有美国公民权。因为1868年的第14宪法修正案明文规定,所有美国本土出生的人都是土生美国公民,拥有宪法保护的权益与义务。这些补领了土生纸的华人,既然是土生公民,就再不受到专门针对外籍华人的《排华法案》所限制。他们更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回乡省亲。更可以想办法,在公民权益范围下办理子弟来美。
1910年后,这些美籍公民多数能定期回唐山省亲,或3年一次,或5年一次,侨乡的繁盛,也是其中因素之一。在1918年另一件涉及移民案件中,联邦巡回法庭裁判决定中指出,华裔美国公民在外国出世的子女,也有公民权益,有权到美国,未成年前到美国后即可成为美籍公民。华人打胜这场官司之后,肯定了他们在中国出生的子女可以移民到美国,成为美国公民的机会。但当年移民规格,18岁后的新移民,要通过英文考试,所以,20世纪初至40年代,很多华裔移民,都是14岁至十七八岁的青少年。这很明显地指出当年华人适当地利用了当时的移民法例,循法例之内的途径正式移民入境。所以20世纪20年代以后,虽然《排华法案》终止了所谓华籍劳工入境美国,但并未能达到目的,完全禁止华人移民。加上本地土生华人亦渐增加,华人人口亦随而由缩减而渐增长了。
在当年的排华局限里,这个“土纸”(即外国出生的子弟的公民权益)方式表示华人已找到一个非常周全合法有宪法保障的移民通道,名正言顺地安排中国出世的子弟来美国,更方便了这些有公民权益的华人,可以在中国成家立室,结婚生子。虽然1882年及1924年的法例禁止了女性华人入境,但有公民权益的子女不在此限。
当年大多数有公民权益(即土纸)或“生意纸”的美国华人,在经济环境许可之下,可以数年一次回唐山省亲,每次一年半载,返回美国之后,必向移民局申报在中国生有子女。那些逗留超过一年的(限期不能超过两年),甚至会申报两胎。这样,每三五年省亲一次,就可以申报几个子女,有些人,就算养不活的,也照报;生了女婴,也报作男婴。因为,他们知道,报下名额之后,是预算为公民权的移民名额,15年之后,循正当手续便可办理该位青少年来美国谋生了。“排华案”撤消
日本侵华时,四邑粤人前往美国数目增多。主要原因是地震后,获公民权益的华人回唐省亲,10多年来申报的子女出世名额,到那时候,大多数都达到了移民年纪的青少年年龄。二来在中国局势不佳的环境,很多美籍华人积极把子侄等下一代办往美国,躲避面临的战祸。这个情况,到了日本占领香港,中断了太平洋航线才终止。
1943年11月,美国联邦政府撤消了《排华法案》。主要原因,并不是当年的美国政客对宪法或独立宣言之“人人平等”有了新了解,“人”字包括了华人或亚裔人种;而是为了太平洋亚洲区战局。当年中美两国携手向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反扑攻击。为了消灭日军战时的政治挖苦宣传——美国排华,歧视亚洲人而撤消的。
《排华法案》撤消后,华人每年获105名移民配额入境美国。这个配额,包括全世界所有有五成以上华人血统的人,亦包括美国华人公民的外国出世子女在
内。所以《排华法案》是撤消了,但是,
在入境方面,华人受到空前的严重限
制,因为,以前的公民外国子女,入境
是没有配额限制的。撤消《排华法案》
的唯一好处,是允许居留在美国的外
籍华人(如那些循“生意纸”入境美国的华人)循移民法例程序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战后的“战地新娘”法案允许了数以千计的华裔退役军人的妻子来美国,带动了华人社区的转变。其后10多年,在办理移民事件中,“口供纸”仍是必需的移民参考资料。因为广州及后来香港的美国领事馆主理移民部门,仍然向华人“审口供”才决定移民签证的资格。到了1965年,美国移民法例也革新了。随着民权运动兴起,“人人平等”的定义才包括了其他族裔,新移民法例每年允许2万华人来美国,“审口供”这个专门为难华人的移民程序从此终止了。“口供纸”亦成了历史陈迹,渐而淹没了。
在美国《排华法案》颁布100年后的今天,美国的华裔子弟不少投入研究祖辈的“寻根”行列,希望把华裔的血泪史、奋斗史公诸于世,还历史真面目。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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