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决定大陆杰出经济人士可申请在台居留
【台湾《中国时报》9月28日报道】题:陆委会:大陆杰出经济人士可申请在台居留(记者王铭义、张景为)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昨日召开第37次委员会议,会中决议通过特别许可办法,对具有产业技术特殊成就,或在经济学术领域具创新研究的大陆地区人民,依前述规定得以申请在台居留。
陆委会委员会议昨日通过“基于经济考量大陆地区人民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资格条件”的审查标准,规定大陆地区人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且经由经济部专案审核通过,可申请在台居留:
一、在产业技术上有特殊成就,获有证明,并为台湾地区需要,且其研究开发之产业技术,能实际促进台湾地区产业升级者。
二、在经济学术领域中有创新研究,获有国际学术奖,并为台湾地区需要,且受聘在台湾地区大学院校或研究机构担任教学研究者。
兼行政院大陆工作策划小组召集人的行政院副院长徐立德27日指出,两岸关系在“辜汪会谈”后,虽遭到后续性谈判,中共发表对台白皮书等若干顿挫,但并未形成僵局,双方的互动基本上也还存有若干善意,两岸均应继续努力,以理性务实的态度重新开始海基会与海协会的后续性谈判。
徐立德昨天是在接受记者访问时,作了以上表示。据指出,由于日前行政院陆策组开会时,陆委会未将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恢复会谈的时间问题排入讨论议程,徐立德曾表示关切与询问。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