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自治时间表
【路透社华盛顿9月12日电】巴以关于巴勒斯坦自治的《原则宣言》提出了在10个月内选举巴勒斯坦委员会的时间表。
宣言将于10月13日正式生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立即执行:
▲下列5个方面的权力从以色列军政府和非军方行政部门转交给“委任的巴勒斯坦人”:教育和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直接征税及旅游。巴勒斯坦人享有西岸和加沙地带的管辖权,但是他们在东耶路撒冷享有何种权力尚不清楚。
▲巴勒斯坦人开始建立警察部队,核心是西岸和加沙以外的巴解战士。
▲建立以色列—巴勒斯坦联合联络委员会。
▲以色列—巴勒斯坦经济合作委员会将负责下列工作:水、电、能源、财政、交通及通讯(包括加沙口岸)、贸易、工业、劳工关系、培训、环境保护及新闻媒介。还将制定一个得到国际支持的西岸及加沙经济发展计划、一个地区性经济发展计划。
▲邀请约旦和埃及加入持续委员会,决定接收1967年从西岸及加沙被迫逃走的巴勒斯坦人(约80万,包括家属)的程序,确定防止“分裂与混乱”的措施。
1993年12月13日:
▲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人签订以色列撤出加沙和杰里科以及巴勒斯坦控制的具体安排的协议。
▲以色列立即开始从加沙和杰里科撤
▲巴勒斯坦自治的5年过渡期正式开始。
1994年4月13日:
▲以色列人彻底撤出加沙和杰里科地区的最后日期。
1994年7月13日:
▲选举巴勒斯坦委员会的最后日期。在此之前达成的临时协议将具体规定该委员会的结构和权力,包括其执法和立法权、向该委员会转交权力的安排以及独立司法部门的具体规定。
▲已经从加沙和杰里科地区撤出的以色列军队将在最后选举前夕重新部署到西岸其它地区的人口稠密区。以色列军队仍将负责以色列居民的安全。
▲以色列军政府撤出,非军方行政部门解散。
1995年12月13日:
▲开始就永久解决问题举行谈判的最后日期。
1998年12月13日:
▲永久解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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