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拟设经济特区与大陆直接通商
【台湾《联合报》9月13日报道】题:我拟设特区两岸直接通商(记者宋宗信)
经济部拟订“推动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说帖及架构,将以华人经济圈作为吸引跨国企业来台投资的诱因。经济部原则决定规划数个“特区”,可与大陆地区及1997年后的香港直接通商,排除国统纲领近程阶段两岸不得直接交往的禁令,以实现跨国企业在台设立亚太营运中心目标。
经济部长江丙坤说,我国过去的经济优势已经丧失,未来台湾经济能否继续发展,将视“推动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的计划,能否具体落实。他说:“推动全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是最终目标,初期,将划定数个特区,作为跨国企业来台设立亚太营运中心的据点。”
依经济部规划,“特区”的预定地,以云林离岛工业区、澎湖及扩大现行加工出口区功能为优先考量。而且,这些特区将可达到货物自由输出、输入,人员进出不受管制,资金及资讯也将达国际化的程度。
经济部已委托理律法律事务所完成“推动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的架构,理律事务所合伙人徐小波指出,未来世界经济将以欧体、北美及亚太三个区域经济体为中心,跨国企业的经营形态也将有重大改变,多数跨国企业为分散经营风险,总公司将改变成只是一个“控股公司”,而在三大经济区内,各成立一个“营运中心”,负责实际的经营业务及盈亏负担。台湾将争取成为跨国企业设立亚太营运中心的据点。
徐小波说,理律已向世界数十个国家的跨国企业作过调查,多数企业都认为,台湾具备以下六项设立亚太营运中心的条件:一、台湾在亚太地区华人经济圈中,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力;二、生产力较其他国家强;三、投资环境及基本设施佳;四、市场大;五、融资效益较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区好;六、股票上市环境佳。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