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对实行君主立宪制众说纷纭
【本报金边9月12日电】(记者晏明)9月8日完稿的柬埔寨新宪法草案第一章“主权”部分规定,“柬埔寨是一个有国王的王国”。第二章“国王”部分写道,“柬埔寨国王管理王家财产,但不执政”,“国王是终生国家元首,国王是不可侵犯的”,“国王是国家统一和永久性的象征”,“国王无权选择继承人”等。宪法草案还明确地写道,柬埔寨将实行“多党自由民主”的君主立宪制。
宪法起草委员会副主席、司法部长姜思农9月6日说,关于在柬埔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是在9月1日于平壤拜见西哈努克亲王之后起草的,获得宋双、拉那烈、洪森的一致同意,也获得其他党派(不包括民柬)的支持。9月4日,接受在金边“美国之音”记者采访的刚从美国回来的柬团结阵线两位“知名人士”说,“西哈努克亲王因国王的权力太小,而不愿意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设国王”。因此,西哈努克亲王于当天致函柬埔寨主要领导人宋双、拉那烈、洪森等表示,不同意在柬埔寨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设国王。9月5日,西哈努克亲王又致函拉那烈,表示尊重柬埔寨领导人和议会作出的决定。
目前,柬埔寨有两个宪法草案文本,一个是8月20日完稿的“多党自由民主制”宪法草案,另一个是“君主立宪制”的宪法草案。据姜思农说,在120名议员中,只有5名议员反对实行君主立宪制。因此,“君主立宪制”的宪法草案将于9月13日递交议会全体议员讨论,9月15日举行制宪议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
9月7日,临时民族政府联合主席拉那烈和洪森在接见意大利国会外交委员会代表团时说,恢复君主立宪制是在大选中获多数票的三大政党以及全国人民的心愿。柬埔寨的君主立宪制与比利时和英国都不相同。它是多党制、三权鼎立、国王无权选择继承人,可谓是“民主的王国”。
尽管柬团结阵线和人民党领导人对在柬恢复君主立宪制信心十足,但他们仍然担心由于宪法赋予国王(国家元首)的权力太少、太小,西哈努克亲王不知何时又会作出重大改变立场的决定。
在宪法草案第一稿中赋予国家元首至高无上的权力,例如,国家元首有管理政府和统帅军队的权力;而在宪法草案第二稿中,国王(国家元首)只有对罪犯减刑或大赦的权力。除此之外,国王只是一座偶像。宋双说过,柬埔寨存在多种意识形态的党派,政治环境与泰国、比利时、英国不同。他主张国王应该拥有权力。外交部长诺罗敦·施里武认为,西哈努克表示只做有名无实的国王,这不是他的肺腑之言,因为西哈努克亲王奋斗的就是要拥有权力。一旦他没有权力,或感到没有权力时的滋味,总有一天他会撒手不干。
《柬埔寨之光》报9月10日的文章说,公众舆论认为:“在世界科学、技术大发展的今天,柬埔寨恢复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大倒退。‘民主的君主制’会阻碍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甚至会给国家带来灾难。”这家报纸还担心,在排除红色高棉(即民柬)的情况下,这部宪法草案能否被他们接受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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