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该保护竞争还是垄断?
【美联社纽约8月25日电】美国消费者在选择由有线电视公司,还是由电话公司为电视提供电影、体育和音乐片方面,可能会有更多的自由。
一位联邦法官前天否决了1984年的一项法令,这项法令禁止电话公司通过其电话服务网络来提供节目。
他的裁决威胁着有线电视公司在大多数地区享有的垄断地位。全国有线电视协会说,它将支持对此提出上诉。
无论是有线电视公司,还是电话公司,都想发展影像、文本和数据的双向交流技术。如今,电话公司拥有双向交流的能力,而有线电视公司能够发射更多的信号,来提供不同的娱乐节目。
但是,如一些人所相信的那样,一旦电话公司和有线电视公司联合,消费者将仍然只有一个选择。
马萨诸塞州民主党众议员、众议院电信小组委员会主席马基说,他担心收购公司的浪潮会使人们失去选择,他要求国会通过立法制订新的保护措施。
他说:“第一,没有这些保护措施,电话消费者会发现,尽管他们没有订有线电视,他们还是无意中成了有线电视公司的用户;第二,如果电话公司仅仅通过购买现存系统来避免与有线电视竞争的话,我们只不过是用一种有线电视垄断来取代另一种。”
在由美国贝尔—大西洋公司的子公司提出的诉讼中,美国一个地方法院的法官埃利斯前天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作出裁决,1984年的有线通信政策法禁止电话公司在其提供电话服务的地区进行有线通信业务,侵犯了自由言论权利。
司法部可以在两个月内上诉,以维持政府1984年公布的法令,发言人乔说此事正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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