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过立法给予农民土地使用权
【香港《远东经济评论》7月29日一期报道】越南国会7月14日作出一项重大决定,给予农民长期使用土地的权利。这一新法律意在鼓励越南5700万农民在提高地力方面投资,这对于提高生活标准可能是至关重要的。伴随这一新法律而来的是减免税收的法律。
新法律规定,农户用来种植一年生作物的耕地使用期为20年,期满后可以展期;种植多年生作物的耕地使用期为50年。同时,新法律仍坚持“土地所有权属全民所有”。
这一立法还规定,农民有权转让、交换、租赁和继承他们使用的土地;农民还有权以土地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
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国会还通过了一项减免税收的农业税法案。根据这一立法,农民不必再交纳产量税,但国家要以耕地和进入市场情况酌情收税,肥地可免交1/4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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