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凡部落的白人酋长(四)
中学毕业后,博尔曼来到美国,就读于州立密歇根大学。在此后的几年里,他经常呆在他父母的家乡伊利诺伊州的圣查尔斯和加利福尼亚州的帕萨迪纳。在帕萨迪纳,朋友们因他不会开车而戏弄他。这也难为他了。当其他的美国孩子考驾驶执照和为他们的学业能力测验而学习的时候,兰迪·博尔曼正跟随科凡人进入丛林,手持长矛追猎野猪,用鱼叉叉黑色大鳄鱼,赤手空拳抓150磅重的鲇鱼。
于是,他在密歇根大学读了一年之后,就退学回到厄瓜多尔。虽然他后来又试过一家美国大学,但也只读了一年,就永远地回到丛林之中。那一年他20岁。他说,他之所以最后成为一名科凡人,可能只是因为他是一个“没有驾驶执照的假美国人,同时又摆脱不掉丛林的诱惑”,或者是因为他觉得他对科凡人有一种“责任感”。
了解兰迪·博尔曼的人都不会因为他抛弃现代文明而惊诧莫名。他的一名好友说,与其说兰迪是一名白人,还不如说他是个科凡人。如果让他离开他们,他就会死。的确,对兰迪·博尔曼来说,科凡部落比什么都重要。厄瓜多尔土著印第安人联盟主席路易斯
·马卡斯说:“一个人愿意为他人而放弃一切,这真是少有。他们应该给他授予诺贝尔奖。”
博尔曼具有他父母那样的传教热情。只不过他们是把热情投入到把《圣经·新约》翻译成科凡方言,而他则开始了为居住在杜雷诺的科凡人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漫漫征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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