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禁用破坏臭氧层物质
【合众国际社布拉格7月9日电】捷克议会昨天通过一项法案:禁止在捷克共和国生产、使用和进口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将于1994年4月1日生效的这项法案主要禁止生产、使用和进口含氟元素的聚四氟乙烯1211、1301和2041三种物质。从1996年1月起,这项法律将适用于其它17种物质。
在该法案生效之前,生产和进口这些物质的厂商每生产或进口1公斤这几种物质必须交纳100克朗(约合3.3美元)。罚金将作为国家的环境基金。
对违反该法律的生产厂商的罚金将达2500—50万克朗(约90美元—1.8万美元)。屡犯者的罚金可能增加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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