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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力等爱国记者在「法庭」严斥「证人」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马力等爱国记者在「法庭」严斥「证人」 【本刊讯】香港《文汇报》二十七日载文,摘要如下: 港英法西斯当局对香港我爱国同胞的“爱国无罪,抗暴有理”正义'...

马力等爱国记者在「法庭」严斥「证人」


【本刊讯】香港《文汇报》二十七日载文,摘要如下:
港英法西斯当局对香港我爱国同胞的“爱国无罪,抗暴有理”正义呼声,怕得要死。横遭港英政治迫害的三家爱国报纸的负责人,昨天续把港英的“法庭”当做讲坛,斥问港英召出“庭”作“证”的“证人”。
昨天,港英召已退了新午报股份的罗治平出“庭”作“证”,三位爱国报人“香港夜报”社长胡棣周(笔名马力)、南昌印务公司经理翟暖辉及该公司董事长李少雄均盘问罗治平。李少雄盘问罗治平:“你说新午报太左,是否指这家报纸刊的爱国言论太多呢?!”港英“法官”阻止李少雄质问这个问题,说什么“这问题太长”,什么“我不大了解”。李少雄昂扬地问:“他说新午报太左,是否指这家报纸刊出太多爱国言论呢?!”港英“主控官”对此一问怕得要死,说什么“这问题属批评性的”,阻止李少雄质问港英“证人”。
昨天“旁听席”继续“爆棚”,听众目击港英“法官”、“主控官”一片慌张,不觉发笑。
“新午报”董事长胡棣周开始盘问罗治平:“你在新午报时,新午报的编辑工作由何人负责呢?”答:“麦炜明。”问:“报纸的政策是何人决定的呢?”答:“我相信是胡棣周及麦炜明。”胡棣周驳道:“这不是事实,报纸的政策是所有股东决定的。你在新午报有最大的权力。”
【本刊讯】港英“香港电台”二十九日下午广播说:与本地共党报纸有关的三个人今晨在中央裁判署每人被判入狱三年。该三名被告是《新午报》及《香港夜报》的胡棣周、及承印有关报纸的南昌印务公司的翟暖辉及李少雄。
【本刊讯】香港《新晚报》二十八日报道,港英法西斯当局今天竟然在“中央裁判署”对《大公报》记者黄泽进行缺席“提控”。报道说,英泽被港英鹰犬毒打重伤,现已进入玛丽医院。港英“主控官”说,黄泽七日后始能带伤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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