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与杀人犯
【美国《新闻周刊》6月28日一期文章】题:一棵树的DNA解决一件疑案
1992年5月3日早晨,两个晨起慢跑的人经过卡特彼勒公司在亚利桑那沙漠中的一个废弃试验场时,发现了一具被扼死的女尸。经查,此人名叫丹尼斯·约翰逊。警察到来后,在现场发现了一个寻呼机,由此跟踪调查,他们找到了一个名叫马克·博根的卡车司机。但博·根对警察说,他已有15年没有去过那试验场附近了。他承认让约翰逊搭过车,并和她发生过性关系,甚至在那晚还和她打过架。但博根坚持说,在请求他帮助搞点毒品遭拒之后,约翰逊便带着他的寻呼机跑掉了。在谋杀现场,警察发现了一段电线,与博根通常放在车里的那种类似,这无法减轻人们对他的怀疑。当亚利桑那大学植物基因学家发现他卡车底座两个种子壳的“基因指纹”与谋杀现场那棵假紫荆树的“基因指纹”一致时,他的辩护律师便无话可说了。这一事实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博根杀害了约翰逊,但它使陪审团确信博根在说谎。上个月博根被宣判为一级杀人犯,等待他的可能是漫长的牢狱生涯。
尽管自1988年以来,人类DNA轮廓图已经作为证据用在强奸和谋杀审判中,但法庭专家说,植物基因指纹作为证据引入刑事案例还是第一次。基因指纹技术很可能会被经常用来侦破一些疑难案件,但辩护律师们可能会反对应用它。
争论的焦点在于,人们对植物基因的研究远少于对人类基因的研究。对人类基因的研究已使科学家收集到成千上万种人类全部DNA均有的基因标记。法庭科学家用这些标记通过一种叫做限制片段长度多态性(RFLP)的技术将基因片段与不同样本加以比较(如在犯罪现场取到的血样和一个嫌疑者的血样),并确定它们是否相同。运用他们所掌握的全部人类基因变异的知识,研究人员便可以准确地找到相配物,失误率仅约百万分之一。
但是对象假紫荆树这样未经研究的基因组要达到这种微小的误差率却很难办。博根的案子之所以复杂化,是由于两块种子壳的DNA对于科学家进行RFLP试验来说太少了。
因此当司法长官的代理人请求亚利桑那大学植物基因学家蒂莫西
·海伦特贾里斯进行这次基因指纹鉴定时,他知道得用另外一种技术试试。他用的这种新技术叫做随机放大多态DNA(RAPD)。该技术是从少量叫做引物的DNA链中随机抽取其中几段DNA。利用一系列引物,遗传学家便可制造出各个体的复制片段轮廓。这种技术使海伦特贾里斯把在卡车底部发现的种子壳的DNA同案发现场那棵假紫荆树的DNA对起来了。他还把种子壳的基因片段轮廓图与另外3组41棵假紫荆树的DNA轮廓图区分开来,从而为断案提供了有说服力的间接证据。
这种结果足以使法官承认基因相同,可作为证据。但一位辩护专家反驳说,仅对41棵树进行研究并不足以得到百万分之一的误差率。耶鲁大学医学院的人类基因学家耶鲁·基德说,只要基因样本表现了广泛的多样性——正如那些假紫荆树的基因所显示的那样,相信DNA指纹鉴定技术还是可以应用的。在博根案件中,这便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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