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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3-07-0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香港《快报》6月29日文章】美国的青少年现在很流行打工,大多数高中生都在半工半读,每周工作30一40个小时的大有人在。做父母的认为,青少年有'...

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香港《快报》6月29日文章】美国的青少年现在很流行打工,大多数高中生都在半工半读,每周工作30一40个小时的大有人在。做父母的认为,青少年有一个工作做,可使他们学到责任感、独立性等,这在人生中也算是相当重要的一些课题,而且还有钱可赚。
小孩子则认为自己能打工赚钱,要买高科技的运动鞋、名牌的牛仔裤或昂贵的汽车保险时,就无需再苦苦哀求父母给他们钱了。
所以,一般说来父母在子女向他们表示要去打工时,几乎都不太会反对。于是,现在美国每四个高中生中,就有三个在放学后及周末假日打工。
但事实并不像父母所预期的那样美好,小孩子读书之余还去打工,往往是弊多于利。根据调查显示,高中生课余打工,尤其是每周打工时数在20个小时以上的学生,普遍都有成绩退步、课外活动时间减少、易染上吸毒等不良品行等现象。
教育人员面对上课打瞌睡的学生,以及他们一落千丈的成绩,尽管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但也明白无法改变学生热衷打工的风气,于是就动脑筋要把打工变成一种学经验的行为,将打工纳入学校的课程。
例如,从今年秋季开始,纽约州就要试办将打工排在高中的课程表上的计划,当作必修课之一,否则不准毕业,而藉此对学生打工的情形加以监督,并要学生定期发表心得。
尽管这项办法立意甚佳,但专家指出,一定要家长多加配合才能收到预期效果。华盛顿一家非营利性的研究机构“国立工作及学习学会”副主任傅雷瑟说,大多数父母对子女在做什么工作都不太关心,等到发生问题就来不及了。
打工的学生和他们双薪的父母一样,在功课、工作及社交生活之间疲于奔命,工作一方面固然能让他们赚钱和独立,但另一方面也剥夺了他们做功课、睡觉的时间。
某大学一位心理学教授所作的一项调查发现,无论是功课好或不好的学生,打工之后,尤其是一周打工时数超过20个小时的,上学的兴致都会降低。
许多学生一个礼拜工作30一40个小时,休息的时间不够,经常上学迟到、上课打瞌睡、无心好好做功课,成绩自然退步,有的还要留级重修,课外活动也无暇参加了。
有些学生还能保持好成绩,但多半是取巧的结果。以马里兰州巴尔的摩附近的欧文斯密尔斯高中为例,四年级的必修课只有英文和社会研究,其余都可选修,所以许多学生就选些烹饪、艺术、健身之类好混的课充数。
这些工读的学生绝大多数都不是因为家境不好而必须打工,以一名17岁的四年级学生布莱恩为例,他每周在他妈妈当主管的一家餐饮俱乐部工作20到40小时不等,一个小时的工资是6.5美元。他打工所得虽然不少,但差不多都花掉了,并没省下什么钱,因为他要付2200美元的汽车保险费,毕业舞会也要花500多美元,包括110美元的门票,另外租一部罗尔斯·罗伊斯,一个晚上就要4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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