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当局又无理“判处”我爱国工人入狱
【本刊讯】香港四日消息:据香港报纸报道:港英当局又对爱国工友进行新迫害,非法“判处”十六名海事处工友入狱,并恫吓要把工友“递解出境”。
消息说:三日港英在“北九龙裁判署”非法“审讯”海事处工友,并强加以“非法集会”、“非法监禁海事处副处长许雨时”等“罪名”,非法“判”梁志强、阿松等工友入狱十五个月,“判”卓佳、陈满堂等工友入狱两年。“法官”在“宣判”后还恫吓曾福成(海事处华员职工会副理事长)、梁全、黄柏等,表示“将建议当局把三人递解出境”。
又:港英当局非法“通缉”六名“美国游艇厂”工人,他们曾于一日联同该厂六十名工友回厂,抗议资方无理除人。这是港英当局继“通缉”“太古船坞”和“海事处船排厂”工人之后,又一次公开非法“通缉”工人。
《先报》四日报道,港英警方组织“防暴突击爆炸队”,配有小型炸弹,准备在突袭爱国机构时,作破门之用。
《华侨日报》四日消息透露:港英组织了“海口工作委员会”胁迫工人开工,破坏联合大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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