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官方”雇员强奸妇女的背后……
【英国《新政治家》周刊5月7日一期文章】题:伊拉克雇用公务员强奸妇女(作者卡纳安·马克利亚)
1991年秋天,我在伊拉克听说该国雇用公务员强奸妇女的事情,据说,哪里有伊拉克难民,哪里就有“官方”强奸,而且,此风在伊拉克甚为猖獗。为什么这个国家干了这种丑陋野蛮的事情而又不受惩罚呢?答案不仅仅在于萨达姆侯赛因的卑鄙龌龊,而且在于他的邪恶和阿拉伯文化特征中一种最神圣的习俗之间的结合。
在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中,人们认为一个家庭的名誉维系在那家妇女的身上,首先维系于她们的贞操,还维系于妇女的衣着和端庄的举止。一名男子揭掉一个阿拉伯或库尔德妇女的面纱并强奸她,他实际上就侮辱了她全家的名誉。
伊拉克共产党在北部一个市镇拿到的文件证明,巴格达警察局通常在富裕妇女常去的裁缝店更衣室放置一架摄像机。一名妇女在脱下衣服试穿新装时被摄入镜头。这一录像被用来向她勒索,要她当警察局的告密者。这名妇女只得为警察局工作。为什么?她更怕谁,她的丈夫还是秘密警察?显然更怕丈夫。
1988年,一名新婚妇女被乘在一辆汽车中的4名国家治安官拦住,他们要她跟他们去回答有关她丈夫的问题。她被带到一个果园,被这4人强奸。这一切全被录下。这些人威胁要把录像送交她的丈夫,她的丈夫很可能会杀死她。她别无选择,只能为治安警察工作。
“官方”强奸政策可有效地用作控制阿拉伯或库尔德社会的一种手段,传统的廉耻习俗为此提供了适当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并不说明在现代伊拉克性虐待现象的广度和深度。伊拉克在阿拉伯复兴社会党领导下以特殊方式实行现代化的同时,普遍使用强奸手段。
在海湾战争结束后,1991年3月在伊拉克爆发的起义中,攻打了秘密警察的监狱,释放了许多妇女和她们在狱中生的孩子。在伊拉克,似乎每一座大监狱都有专门用于强奸的房间。
强奸是征服和奴役整个社会的一个行为,作为压迫和社会控制的手段故意使整个民族蒙受耻辱。伊拉克的官方强奸有其独特之处,这个国家是对它自己的人民发动战争,它不仅对库尔德人村落进行化学战,而且放纵强奸犯强奸该国每个种族和宗教团体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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