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处理种族问题三项措施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4月24日一期文章】题:黑人的自豪
美国的罗德尼·金案引发了洛杉矶骚乱;德国、法国的排外主义和歧视有色人种的情绪日益抬头。种族和移民问题成为欧美大多数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政治问题。然而,相比之下,英国在处理种族问题方面却较为成功。
在英国,16——19岁的白人青少年受教育的仅为37%,而这个年龄段的华裔、非洲裔和印度裔仍在受教育的分别为77%、66%和58%。在就业市场上,有色人种从事专业和管理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上,越来越多的黑人表现得出类拔萃。议会中有6名议员是黑人或棕色人种。
英国在种族关系上之所以风平浪静,主要是由于英国权力机构采取了3方面措施:
1、选举权。移居英国的合法移民都是英国公民。内政部负责种族事务的国务大臣彼得·劳埃德说:“选举权强调他们完全是我们社会的一员。地方议员参加他们的集会,解决他们抱怨的问题。”
2、反歧视法。根据1976年的《种族关系法案》,英国少数种族在法律上受保护,不应遭到直接的(如不为黑人提供就业机会)或间接的(如不许穆斯林缠头巾)歧视。种族平等委员会在法律的支持下教育各组织不得搞歧视活动。
3、控制移民数量。1991年仅有5.4万移民被允许定居英国,其中3/4为已定居者的妻子儿女。控制移民可使满腹狐疑的白人不再有“被淹没”之感。
英国在种族问题上也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东西。种族主义──从暴力活动到轻微的羞辱事件──仍很盛行。黑人大多集居于过于拥挤、破旧不堪的内城区。
司法系统主要盯着黑人,尤其是加勒比海黑人,他们随时可能被警察带到皇家法庭的被告席上。
即使在今天,英国的一些种族,如孟加拉裔和巴基斯坦裔就难以从事良好职业,拥有文凭的巴基斯坦裔有1/10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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