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学者谈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新理解
【保加利亚《经济生活报》第44期文章】题: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新理解和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问题(作者经济学家科斯托夫)第一个问题涉及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的实质及其特点。当前公有制的特点是,生产资料属于整个社会并为全社会所掌握,社会拥有这些生产资料并用来为全体劳动者服务。
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要通过经济上独特的经营单位(企业和经济组织)而对社会生产资料加以直接使用。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社会生产资料的经营体制问题。社会主义的经营体制是两种经营体制的结合,一种是在各个经营单位直接实行生产资料的经营,另一种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实行全民性的经营。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劳动集体作为生产资料的直接经营者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国民议会在关于将社会主义财产提供给劳动集体经营和管理的公告中指出:“国家在将社会主义财产提供给劳动集体经营和管理的同时,仍然保持着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完整性,仍然保持着它的社会属性。”第四个问题涉及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多种表现形式。公有制只有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不仅要恢复合作社所有制这种形式,而且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其他适当方式。其中包括独立的乡镇所有制、有劳动集体和劳动者个人入股的所有制、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和非社会主义国家参加的混合所有制、等等。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