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成功之路(四)
玛娜·塔克讲了这样一件事:在法学院的第二学年结束的时候,她被叫到《法律评论》学生编委会。作为一名优等生,她已经在编辑部工作了一年。编委会是清一色的男生。他们说,他们不能肯定是否应该让一名女生进入编委会,但是因为她干得很好,他们请她第二年加入编委会。塔克说:“你知道我怎么说?我说:‘噢,谢谢你们!’”作为一名在男性水域中航行的女性,塔克不知道采取其他什么办法。她甚至没有认识到对她的优待带有多大的歧视性,她觉得自己不同于没有得到这种荣誉的女性。实际上,她喜欢这种地位。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她早年生活中的几乎每一个重大决定都受到那个时代男女界限的影响。
同那个时代其他许多思想开放的年轻人一样,塔克被约翰·肯尼迪总统激发的理想主义,特别是对民权运动的同情,深深吸引。她在得克萨斯大学上学的时候,宿舍、学生组织和剧院都实行种族隔离。塔克带领一帮学生努力把白人和黑人学生的俱乐部合并起来。作为学生宿舍的管理人,她拒绝命令示威的黑人学生离开门厅,甚至受到解雇的威胁也不在乎。
在乔治敦大学法学院的最后一年,塔克力图参加联邦政府的民权活动,想到南方从事审讯工作。她被明白告知,司法部决不会派一名妇女到南方做这种工作,因为不安全,女律师可能受到袭击。塔克没有对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提出异议。他们毕竟是为了保护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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