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化
【《日本工业新闻》5月11日文章】题:中国正在加强国有企业
中国正在推进国有企业的集团化。因为中国政府认为,要想使国有的亏损企业在避开失业的同时实现经营健全化,在企业集团之间引入竞争是必不可少的。但集团化是以强大的企业吞并弱小的企业这种方式来实施的,因此集团化未必完全能达到加强企业能力的目的。
中国的汽车产业由于组装厂的许多工序都是人工完成的,质量不稳定,生产规模也难以扩大。从中国整个汽车行业来看,1990年中国有117家汽车厂家,总产量为51万辆,每家工厂的年产量在4300辆左右,这与丰田和通用汽车公司的年产300万至400万辆的规模几乎是无法比拟的。
另外,大厂子的规模也并不大,要想合并小厂也不那么容易。加上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跨省吞并是不可能的,此外还有零件价高质次的难题。
为摆脱这种状况,从80年代初中国开始在汽车行业实施集团化,目前汽车行业的集团达400个左右。
从对80年代初在政府的主导下组成的东风汽车集团的分析来看,其组织结构大体由“核心层”(由“核心企业”东风汽车公司及11家直属子公司和研究所构成)、“紧密层”(由东风汽车公司与外国合资的企业及东风汽车公司出半数以上资金或部分资金创建的22家企业组成)、“半紧密层”(由没有资金关系的23家公司组成)和“合作层”(241家)构成。
中国有90家彩色电视机厂,总生产能力为年产2100万台,但由于至1988年彩电在城市已基本普及,此后需求迅速下降,因此目前的销售数量即使出口增长,极限也在1000万台左右。这种需求不平衡状况是由在“有产就能销”的时代地方政府相继引进电视机生产线造成的。
分配制的崩溃导致企业间“三角债”膨胀,企业之间失去信誉。但在政府指定的57家工厂,不管其质量好坏,仍能保证生存。因为政府担心随便地引入竞争机制会导致企业破产。因此,取而代之的办法也只能是大的厂子合并弱小厂子的集团化。将来计划留下12至13家彩电生产厂家,其他一律撤掉。但现在最需要的是健全防止“三角债”、恢复市场秩序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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