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中文的日本用语(中)
·舶来名词落籍中原·既以日本为知识中介站,日本翻译西洋近代文明的新名词,若是翻成汉字,字义上又可以理解,中国学生就直接引用进入中文系统。多费心思,字字斟酌推敲,找合于中文意义的翻译,和当年要奋起直追西方的心情有悖。
便宜行事,取诸效率,二者兼而有之,许多“新名词”于焉入土中原。一般常论我国属大陆法系,实则具体而微即是专有名词引自日译。像最基本的“宪法”、“民法”、“代理”、“社团法人”、“法庭”、“客体”。其他像医学上有“内分泌”、“解剖”。哲学上有“哲学”、“唯物论”。理工上有“电流”。军事上有“番号”、“驱逐舰”、“迫击炮”。一般生活用品有“电池”、“铅笔”、“参考书”。一般用语有“目的”、“方面”、“感性”、“意味”、“高潮”、“文凭”“传统”、“乐观”。外交上有“断交”、“治外法权”。据学者研究,总数近五百个。
如今,这些清末民初的“新名词”已被纯熟运用,百分之百的中国人已把它们视为当然的中文。但在当年,异议者不少。
一本名为“盲人瞎马之新名词”的书,序上说:“昔大隈氏重信(按,大隈重信为明治维新重要人曩物,曾任日本藏相)讥我曰,日本维新以前,汉文行乎日本,自维新以后,日文行乎中土。予闻此语,深慨国人之愈趋愈下而不知自振作也。”
·原料加工回销产地·受异议的新名词,后来有的已不用,像“切手”(邮票)、“样”(称人先生小姐)。也有受异议,却不敌趋势,沿用至今,像“革命”、“经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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