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决定开放台商对大陆出口押汇
【台湾《联合报》5月14日报道】题:台商对大陆押汇决开放(记者徐履冰)
行政院陆委会昨天召开业务协调会报,初步决定将开放台商在台办理对大陆汇款,但限于出口押汇。这是我方在开放个人在台办理对大陆汇款后,进一步开放两岸经贸交流措施。
这项开放业者对大陆汇款的措施,将在陆委会委员会议通过后,报行政院核定实施。
目前两岸间汇款业务,仍须经由第三地。目前政府所准许的是个人对大陆汇款,可以在台办理,汇款地可填写大陆;经办邮局则必须经过第三地;法人(公司,即台商办理时)则不可在台办理,须前往第三地办理。
昨天协调会报认为,台商在大陆出口、台湾押汇,如不准台商在台办理手续,徒增加程序麻烦。因此,初步决定开放法人可以在台办理对大陆汇款,方式比照个人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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