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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房地产市场发展畸形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3-05-1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大陆房地产市场发展畸形 【香港《中华商报》双月刊3月15日创刊号文章】题:房地产市场大陆应向香港借鉴 1992年上半年度,外商在大陆的投资达147亿美元,其中相当部分'...

大陆房地产市场发展畸形


【香港《中华商报》双月刊3月15日创刊号文章】题:房地产市场大陆应向香港借鉴
1992年上半年度,外商在大陆的投资达147亿美元,其中相当部分是房地产投资。
大陆各地在争夺海外资产、项目而出让土地时,很少考虑到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发展布局。如上海在半年中批租的20幅地中,19幅冲出开发区,而逼进市中心。根据台湾经验,经济发展往往伴随城市人口增加、地价飚升,征地费用占去都市建设工程总费用的一半。大陆现在不从城建总规划出发出让土地,势必后患无穷。
目前大陆在出让土地上多采用协议方式决定价格,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也没建立专项基金,纳入财政管理专户存储。结果是,一方面,这种协议价缺乏平等竞争机制,没有法规的保障,助长营私舞弊与黑幕交易;另一方面,管理不当也使宝贵的土地收益流失。
香港在这方面的做法很值得大陆借鉴。香港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土地交易”一项,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出售与转让。港府对土地使用费的确定有一套合理的方法,其主要方法是争取公开拍卖的招标方式承投。港府“土地交易”收入占财政年度总收入的比重在10—15%,个别年度甚至占1/3以上。这是港府在实行低税收的情况下,仍长期保持财政平衡的重要原因。大陆如不及时对其房地产市场采取改进措施,则其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可能受阻。
大陆出现畸型房地产市场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
首先,整个市场改革相对滞后。经济的良性运行需要有一完备的市场,完备市场的条件有:(一)市场覆盖的完全性,即不但有房地产市场,还应有与其有关的商品、劳动力、货币市场等;(二)市场竞争的完全性,最基本的一条是进出市场自由。目前的大陆经改以企业改革为中心,把建立市场作为完善企业运转的外部环境来考虑,这使市场改革滞后,而市场残缺、畸型。其次,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决定房地产协议价的行政官员,有的根本不懂成本、收入和市场比较等先进国家通用的房地产估价方法,更不懂级差土地收益等一系列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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