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股票官司
【美国《纽约时报》4月17日文章】美国亚利桑那州55岁的寡妇南希·哈利在接受经纪人建议购买优先股亏损后打官司向经纪人公司索赔,最后获胜。
1989年3月,南希·哈利在万全—贝奇公司登记注册,准备购股投资。她提出自己的投资目标是“保住本金”。由于南希在购买股票方面完全是个外行,毫无经验,她便完全依赖万全—贝奇公司经纪人的建议去购股。1989年4月,她在经纪人的建议下买了第一经营公司的1000股。1990年1月,南希又在经纪人的建议下购进该公司的1000股股票,共计48512美元。到1990年2月,南希发现自己一个月之内亏损32500美元。她便找到经纪人,要求万全—贝奇公司为她赔偿。但经纪人说南希亏损不是他的错,拒不为此承担责任。
1990年10月,南希只好换了一个经纪人,该经纪人建议她卖掉股票,然后去找仲裁机构要求万全—贝奇公司赔偿她的损失。于是,南希把2000股股票全部卖掉,共亏损46695美元。
南希决心找回损失。她于1991年1月雇了律师托马斯·柯蒂帮她打官司。柯蒂律师同年7月向纽约股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索赔书,要求万全—贝奇公司赔偿南希的全部损失,包括那笔钱的利息和诉讼费。
1992年5月,仲裁委员会举行了全天听证会。南希和柯蒂律师力陈己见,指出南希的投资不适合她的投资目标,而万全—贝奇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仲裁委员会最后裁定南希胜诉,责令万全—贝奇公司赔偿她的一切损失。6月,也就是南希购股3年之后,她得到了万全—贝奇公司赔偿给她的89591美元,其中包括购股金额的利息、仲裁费和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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