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又由戈德堡出面发表“诱和”演说
宣传美越在目标方面“有一致和分歧的地方”,声称如越方不把自己的主张当作先决条件,会谈就“较有希望”
【美新处华盛顿十日电】常驻联合国代表戈德堡大使今天在这里的霍华德大学发表的演说如下(本刊作了删节):
我们一直在不断地为打开通向越南和平的大门而努力。
有人认为强有力的军事地位使得通过谈判寻求和平变得不适当了,我们不赞成这种错误的概念。
美国在越南寻求一项政治解决办法。我们不想要我们的对手无条件投降。我们所寻求的解决办法的条款将不是强加于人的,而是来自真诚的谈判,这种解决办法的条款将不会牺牲任何一方的切身利益。
在过去两年中,我们的对手也公开宣布了它们的目的和目标。宣布这些目的的主要声明就是人所熟知的河内的四项主张,我想扼要谈谈这些主张。
第一项主张要求承认越南人民的基本民族权利;和平、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这一项主张还要求停止对北方的一切战争行为;结束美国对南方的干涉;撤退美国的全部军队、军事人员和各种武器,拆除美国的基地,取消他们所谓的美国同南越的“军事联盟”。
对于对这一项中包含的任何条款所作的合理的解释,美国认为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分歧。我们主要关心的是这项主张没有包含的东西,这就是,北越也停止它对南方的干涉,结束他对南方的一切战争行为,从南方撤退它的军队。这对于实现它们的第一项主张中所提到的“和平”显然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项主张同日内瓦协议的军事条款有关。这项主张规定,在越南实现和平统一以前,北方和南方都必须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在它们各自领土上不应当有任何军事基地、军队或军事人员。
在这方面唯一的真正困难是没有提到北方有任何从南方撤退它的军队的义务。
第三项主张规定“按照南越民族解放阵线的纲领解决南方的内部事务。”当然这项主张根本不是日内瓦协议的一个部分。它提出了一个新因素,我想等一会再谈。
第四项主张规定由两个地区的人民在不受任何外国干涉的情况下和平解决越南统一问题。我们对这项主张没有任何分歧。
看来又加了一个第五项主张,这就是自从在一九六五年四月宣布四项主张以来河内提出、民族解放阵线一再表示支持的主张。这个第五项主张是胡志明在一九六六年一月宣布的,当时他说,如果美国真正要和平,它就必须承认民族解放阵线是南越人民的“唯一真正的代表”,并同它进行谈判。象“四项主张”中的第三项一样,这项主张提出了一个新的因素,这个新因素不是日内瓦协议的一个部分。
从以上对我们的目标和河内宣布的目标所作的这一简单说明中可以清楚看出,有一些方面是有一致意见的,有一些地方是有分歧的。河内最近公开发表的言论在某些方面是有帮助的,但是分歧究竟有多大仍然是不肯定的,因为所宣布的河内的目的仍然有一些含糊的说法。我想说说其中一些含糊的说法,因为这些说法同一些很重要的问题有关系。
例如关于民族解放阵线在和平谈判中的地位问题,就有含糊的说法。我已经注意到胡志明和我们的对手的其他代言人的声明,他们说我们必须承认这个阵线是“南越人民的唯一真正代表,并同它进行谈判”。如果这番话的意思是说,它们要求我们不再承认西贡政府,而只同这个阵线打交道,那么坚持这项主张就会损害寻求和平的工作。
另一方面,一些公开发表的声明似乎要求让民族解放阵线在谈判桌旁得到一个地位,或者有发言权。如果这是我们对手的立场,那么前景就会比较光明一些……。
另一个含糊的说法同民族解放阵线在南越未来的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有关。河内要求“按照民族解放阵线的纲领”解决南越的事务。我们的对手在就这一点发表的各种意见中不理会得到国际承认的南越政府……。这样一种解释将使一项解决办法遇到严重障碍。
但是有些人说民族解放阵线真正得到的东西只不过是有机会同南越的其他人和其他集团一道在一个自由的政治环境中和平地实现它的纲领。
我们已清楚地说明我们不想不让南越人民中的任何部分和平地参加安排它们的前途的工作。
关于在南越的外国军队问题,还有一些含糊的说法。河内所说的“外国军队”是什么意思?在这个字眼中它们显然包括美国和其他正在帮助南越的国家的军队,但是它们从来不承认他们自己在南方有军队。当然我们方面单方面撤退军队不能导致一种可以接受的和平。所有外国军队都必须撤退,不管是河内的军队还是我们的军队,如果要实现和平的话。
在河内关于撤退外国的军队的时间的主张方面,也有含糊的说法。我们的对手是否认为撤退军队是举行谈判的先决条件?他们的一些言论似乎有这样的含意。如果是,那又会对取得进展造成严重的障碍。但是如果他们把撤退军队看做是一项解决办法中包含的一个内容,这显然是可以解决的。
其次,河内在停止轰炸北越的问题上的态度很含糊。有时他们的公开声明要求无条件停炸而丝毫不提到他们方面可能作出什么反应。
……美国仍然准备采取第一步,下令停止对北越的一切轰炸,只要我们在私下或以其他方式得到保证,北越对这个步骤将立即报以走向和平的具体对答行动。
美国对谈判的态度是灵活的,我们和我们的盟国并不要求我们的敌人接受我们提出的而他们可能拒绝的任何主张作为讨论和谈判的先决条件。我们也不排除对他们任何主张的讨论,不管这些主张在我们看来是多么困难。我们愿意讨论和谈判不但我们自己的各点主张,而且河内的四点主张,以及任何其他方面包括联合国秘书长在内提出的任何主张。
……如果北越说他们的各点主张并不是讨论和谈判的先决条件,前景就可以软有希望。
在目前局势下,我们如何能够最好地走向解决呢?
开头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分析各方的态度,以便肯定有没有对大家是共同的某个因素和某个要点。
尽管有解释上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如果可以把日内瓦协议的意义作为一个可以进行真诚谈判的问题,那么双方经常提到这些协议就不仅仅是在口头上的一致;它将是取得解决的前景的一个重要的、有希望的迹象。
从所有这些分析中产生这样一个基本的和实际的问题:在取得解决时遭到的所有这些明显的障碍如何加以克服?
首要的先决条件是愿意加以解决的意愿——不是通过无条件投降,或者专断地提出条件,而是通过共同协商过程,这样谁的切身利益都不受到损害,这将是一种用政治手段取得的解决。我代表美国政府无保留地重申美国愿意谋求和寻找用政治手段取得的解决。
第二个问题就是用什么程序能够取得这种政治解决。一个经过充分考验和得到时间证明的办法就是到会议桌上来。约翰逊总统曾经再三说,我们准备参加在日内瓦、在亚洲、或者在任何其他合适的地方举行的会议。我们今天仍然作好准备,一旦我们的敌人准备在任何地方同我们会见,我们马上走向会议桌。
谋求政治解决也可以用第二个程序,那就是私下谈判——或者是通过实际直接接触,或者通过中间人。采取这种秘密方法有很大好处,因为在像目前这样严重的局势中,它有复杂的历史背景,而且在目前有相互矛盾的政治趋势,在众目睽睽的情况下进行谈判将是极其困难的。
因此,我重申,美国政府为了谋求政治解决也愿意采取这条道路。
我们也不应当忽视这种可能性,就是冲突相互逐步降级而没有正式谈判的停火过程,使私下和公开的谈判得以进行或得到推动。当然,我们将欢迎这样的事。
这也是完全可能的,就是不会进行最后达成正式协议的谈判;我们的敌人将迟早发现战争的负担消耗太重因而冲突将逐步结束。
也许结果的确会是这样。但是我们一些最受到尊重的军事权威告诫我们,不要期望马上会发生这样的事,因此我们必须面对长期斗争的可能性。可以肯定,如果外交活动能够对这样斗争从速取得公正的和体面的结束作出贡献的话,我们从良心上说决不能不进行任何努力或任何劳动,无论白天黑夜,来作出这种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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