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离婚后的困难比离婚更难
【英国《独立报》4月13日报道】中国的经济在迅速发展,中国的离婚率也在迅速上升。现代派的中国夫妇在婚姻濒临破裂时往往选择离婚来解决,但是他们仍然发现两人要分开来也难。
去年经法院裁决离婚案将近90万起,是1980年的4倍。此外,还有大约90万起是未经法院裁决,而是通过附近的婚姻登记所解决离婚的。
社会地位的改变、个人自由的增加及某些妇女经济上的独立都促使离婚率上升,尽管中国的离婚率与西方相比还低得多。但是,解决离婚后遇到的困难却比离婚更难。
中国解放不久便公布了婚姻法,1953年出现了离婚高潮。1981年中国修改了婚姻法,自那时以来离婚率持续上升。
有1/5的离婚案件是因为丈夫的不忠引起的,而某些经济繁荣的沿海城市,这类离婚案件要多一倍。这是因为新起的企业界大款喜新厌旧。
要求离婚者的年龄大多在35岁以下,结婚只有3—5年,理由都是“感情破裂”。这种情况造成的最难解决的就是住房问题。因为离婚者几乎无法要到单人住房,所以许多夫妇离婚后仍住在同一个单元里。
中国的改革给婚姻造成种种新的压力。开放政策使许多人有机会出国学习或工作,结果往往造成婚姻和家庭的破裂。
离婚案件中70%是女方提出的。社会成见使妇女再婚非常困难,因为子女会认为母亲再婚是丢他们的丑。所以离婚率比再婚率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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