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时的美国科研保密制度(四·完)
保密也是一种逃避公众或专家检查的途径。麦克罗里说:“有些工作非常糟糕,一旦销密,会让世人贻笑大方。”即使本来挺不错的研究,如果不能公开接受整个科学界的检查和批评,就可能走进死胡同。许多研究人员认为,如果不是因为保密的外衣限制了自由讨论的话,那么,科学界围绕激光聚变研究的正确方向产生的激烈争吵早就解决了。利弗莫尔激光实验室副主任詹姆斯·戴维斯说:“如果这些材料能公开发表,人们就不会进行无谓的指责了。我们从苏联的体系中认识到,用保密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会造成可怕的问题。我们的这套体系也发生了这种问题。”
然而,销密是一个艰难而又缓慢的过程。为美国科学工作者联合会编辑《保密和政府通报》的史蒂文·阿夫特古德说:“只有丑闻才能迫使政府采取行动。”关于肯尼迪总统遇刺的档案只是在《约翰·肯尼迪》这部电影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阴谋’”上之后才公布出来。关于越南战俘的档案也是在国会调查人员的强大压力之下公布的。军队拒绝对长达40年之久的关于朝鲜战俘的档案销密。国家档案馆为了对阿夫特古德提出的一份“机密”文件销密,花了8个月的时间,这份文件是关于1917年军队情报的一份报告。
阿夫特古德和许多其他批评家——包括氢弹的两位发明者之一的爱德华·特勒在内——竭力主张实行秘密情报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自动销密的政策。这项政策是尼克松总统提出的,但在里根总统时期被取消了。另一项建议就是取消特殊准入程序,或者至少消灭“黑色”程序——特殊准入程序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秘密。
科学家们说,所需要的不是在保密等级方面规定种种限制,而是在保护秘密情报的条例方面规定一些限制。全国保密等级管理学会的科里说:“我们需要对什么是威胁作出现实的评估,并以此来制定保密条例。”
(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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