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工会刊物谈叙利亚的买卖婚姻制度
【本刊讯】叙利亚工会刊物《工人斗争》周刊最近刊登马姆杜
·阿德旺的一篇文章,标题是:《结婚财礼问题要农村妇女用“造反”来解决》,摘要如下:
在叙利亚,农村青年遇到的最大难题是结婚。这里有许多障碍:要女方父亲的同意;要男方家里人满意;而最重要的是保证财礼。
农村青年的整个生活都同解决这个如何结婚问题相联系着。
有人卖地,有人逃往城市,有人去黎巴嫩找工作,去当兵。都无非为了给女方父亲准备二千、三千或五千,有的地方甚至高达二万叙镑的财礼。
有的还要取得兄弟、母亲、舅舅和叔叔的满意。
一个青年当结婚时可能就已花光了全部劳动所得,成了像人们所说“睡在一张草席上”一样。
就这样,以负债累累开始了他的结婚生活。青年人并不感到他是同一个他所爱的姑娘结了婚,而是买了一个同他睡觉,为他做饭和侍候他的生物。
作为自然的报复或解决这一财政问题的办法,男的就卖掉自己的姐妹或女儿,而且要更高的代价。
女人成了同牛一样的商品。
如果女人犯了错误或另寻男人,男人可以拿刀杀死她。
男人骄傲地说:他不是女人,他不依靠女人生活。当一个青年靠他母亲或妻子的财产生活时,全村的青年都会耻笑他,怀疑他是否有男子气。但全村的青年都等待他的姐妹结婚,等待这份财礼买地、过好日子,或用来结个婚。
这事不能用劝说解决。当媒人谈到财礼时,常听人说:我怎能不要呢?某某还要了四千呢!
结了婚的青年并不认为他只是得到女方父亲的闺女,而是认为他的钱被妻子的父亲偷去了。
这件事不能希望通过父亲或哥哥解决,因为任何改变都会使他们的物质利益受到损失。他们也知道像得到财礼一样也要支付财礼,但他们愿意再付。
男人会说:我养这个女儿,为他赔了不少钱,来个青年人就把她带走!
但是小伙子同女孩子有何区别?男孩子结婚后不是多数也同家人分居过独立生活吗?为什么家里人不说:我养了一个男孩,被一个陌生的女子取走了,为什么他们不向儿子索代价呢?
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女人造反的办法来解决。她应当说服家里人,她不愿像牛一样被卖掉。如果办不到,她可以拒绝结婚,或同她心爱的小伙子一同逃跑。
女人应要求受教育,要求得到好的待遇,要求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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