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载文谈侵华战争与赔偿问题
【日本《记者同盟报》11月号文章】题:战争与赔偿(作者日本长野经济短期大学校长菅野俊作)
我国自明治维新以来一直不断地侵略中国,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给中国造成巨大损失。日本在以“九·一八事变”为开端的15年侵华战争中,使中国约1000万人丧失生命,造成约50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人的生命是无法用金钱计算的,在财力和物力方面,除去复杂因素,单纯统计的话,按1949年汇率计算,中国的财产损失约达18万亿日元,日本1949年度政府岁出决算额为6694亿日元,按照这个数额赔偿中国损失的话,需要偿还25.7年。
日本参议院议员宇都宫德马在今年7月号的《记者同盟报》上撰文说:“昭和30年代前期(公元50年代后期)日本一些人反对恢复日中邦交的最大论据就是赔偿问题。当时日本银行贷款的最高限额仅为10亿美元,按这个数额赔偿中国损失的话,500亿美元需要50年才能还清。那样不仅不会有日本经济的复兴,人们的生活将会极其艰苦。”
如果日本向中国支付巨额赔偿,两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将与现在的情况大不相同。
日本也有310万人在侵略战争中丧失生命,同时也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认为这也是对给各国造成巨大损失和苦难的加害者的应有报应。
置身这种加害者的立场就更希望日中两国和平友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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