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府对在校学生采取奖励措施
【法新社巴黎2月17日电】题:法国对在校学生采取社会措施
法国文化和教育部长雅克·兰2月17日向新闻界宣布将对在校学生采取的社会措施。
2月10日,他通过各学校校长发出告学生家长书,介绍了这些措施的内容:
其中包括,从1993年起削减学生家长所得税(初中生400法郎,高中生1000法郎,大学生1200法郎)。这项措施涉及到230万个纳税家庭,减少国家税收30亿法郎。
l993至l994年度,增n加中学二年级和一年级奖学金,从1200法郎增至1400法郎,毕业班也设立数额相同的奖学金。此外,助学金平均数增加9.2%(从3760法郎增至4100法郎)。这项措施总额为2.6亿法郎。1993年,高等教育助学金名额增至35万,比1992年增加3万。助学金额增加3%。不享受助学金、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将获特别补贴,巴黎地区大学生将获每月100法郎交通补贴。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供子女上学费用不计算在纳税收入之内。这项措施共减少税金约7000万法郎。增加270万中小学生开学补贴,这项措施费用达8.3亿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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