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评述我宪法修改方案
【共同社东京3月20日电】题:中国宪法修改方案明确提出实施市场经济和坚持改革开放路线
包括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内容在内的宪法修改方案,已于20日正式提交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这是自1988年以来对宪法的首次修改。方案在前言部分阐述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现状的认识。提出了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基础,促进国家建设的思想,反映了最高领导人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
对以往提出的要建设“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提法,方案又加上了“繁荣富强”一词。从而明确了这样一种富国强兵的思想:使中国成为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兼备的国家,在经济体制方面,方案把以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的提法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增加了“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从而清楚地表明了要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意志。此外还把“国营企业”的叫法变为“国有企业”。
不过在政治方面,仍然在前言部分保留了四项基本原则。这就使人产生了一种只实施经济自由化的印象。此外在前言部分还增加了这样一个内容。即长期保存并发展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制度。这也表明中国要发展的是与西方的多党制、议会制不同的“一党统治下的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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