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么杀人(下)
她说,28岁的穆尔“是我的‘丈夫’,我沦为她的‘妻子’和白奴”。穆尔要她出去挣钱,给穆尔买衣服、找住处。如果不遵从,就要挨打,穆尔就要抛弃她,另找同伴。“我无亲无友,困顿疲惫,我要与她相依为命,我不能没有同伴,我愿意服从她的命令”。
就这样,为了吃饭,为了保持和穆尔的关系不再孤独,武奥尔诺斯每周“工作”4天,在这条罪恶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武奥尔诺斯在法庭上受审时却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她侃侃而谈,从不遮掩,似乎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她说:“我是杀人犯,我总共杀过7个男人。我要为自己辩护,但我决不上诉。我愿意坐电椅而死。我一生遭到39次强奸和无数毒打,我的精神早已崩溃!我需要永久的休息……”
按照美国法律,对她供认的7次杀人事件依次逐个审理。迄今,4次审判已过,每次都确认她为杀人凶手,次次被判死刑。
武奥尔诺斯在法庭上的表现令人十分惊讶:她衣着整齐庄重,风度优雅大方,谈话干脆利落,逻辑分明,显得十分自信,使人很难相信她会是一个靠卖淫生活的妓女,是一个血淋淋的杀人犯。
但是,她在为自己辩护时,也常常大声喊叫,嘲弄法官和陪审团。在一次法庭审判中,当原告警方指控她是个残忍之极的谋杀犯,犯有杀人灭口的罪行时,她叫道:“是的,我已承认我一共杀过7个男人,我不想否认这些事实,但我不是谋杀犯,我是自卫杀人。以前,我曾39次被奸污,没有人管过,没有人同情过。我为了生活而卖淫,为了自卫而杀人,换了别人也会这么做的。那些对我施暴的人才应该受到审判,他们每个人都该死!”
她曾对认定她有谋杀罪的陪审团叫道:“我不是谋杀犯,不是!是你们的法律这么规定的。你们为欺凌者说话,如果你们都被强奸,就会明白这个道理!”当法官宣判对她判处死刑后,她笑着对法官说:“好,我接受判决。我将进入天堂。在那里我将再也看不到你们的嘴脸,你们不公正,将来也会下地狱!”
据美国《德兰德太阳新闻报》调查,她是本世纪首例女杀人惯犯。历史上,美国曾出现过7名女杀人惯犯。1854年,波士顿一名叫简·托潘的女护士曾杀过30个人。(下)(曹道明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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