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妇女为争取权利而斗争
【路透社里约热内卢讯】巴西的妇女团体目前正在全力劝说联邦参议院通过关于修改民法中妇女权利定义的悬而未决法案。
它们声称,甚至当这个民法在19916年写成的时候,关于妇女权利的定义(倒不如说是妇女缺乏权利)也已经是过时了。
例如,巴西已婚妇女不能继承遗产、不能担任工作、也不能未经丈夫的许可而接受别人的委托。
在法律上妇女甚至对于自己的孩子和家庭都没有什么发言权。法律规定,丈夫有权根据他自己的标准确定“夫妇住所”。
甚至在丈夫死后,他还是一个威胁。根据法律,如果有孩子的寡妇再嫁,她就失去了她对孩子的权利。
阿根廷的妇女自从1926年以来就和男子一样享有担任工作、管理财产、接受财产和继承遗产的平等权利。甚至在巴拉圭,妇女也同男子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在巴拉圭,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在社会上也大大低于男子,据说,由于1870年的战争,巴拉圭男女比例为一比十四)。
巴西大学联盟现正要求巴西银行改变禁止雇用妇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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