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的体制
【德国《世界报》2月13日文章】题:美国的大学管理
在美国,有80%的年轻人在17岁、18岁时获得中学毕业文凭,其中有四分之一的人接着上大学,4年之后可以获得学士学位,为在研究生院或职业学校里进行科学研究奠定基础。在研究生院或职业学校里学习两年之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再学2至3年即可获得博士学位。在美国不仅学历重要,而且在哪所大学毕业也十分重要。因为大学的弧线从简朴的职业学校一直延伸到世界最好的研究性综合大学。大学的排名是通过定期检查确定的,检查的结果在名次表上反映出来。
美国约3100所学院和综合性大学的半数以上是由私人或宗教组织提供资金,其余大学和学院由地方或联邦州的公共机构提供资金。高等学校还可以通过收取学费、出售“纪念碑”筹资,资助者可以因对讲座、奖励基金或整个大学提供捐助而得到这种纪念碑。大学以买主的身份出现主要表现在聘用教授方面。对教授的聘用始终只确定一段时间,并且根据他们的成就来确定他们的薪水。
美国的综合性大学录取大学生基本上由自己决定。录取大学生时要看申请者的才能,但也要看申请者的经济状况。50%以上的学生是根据他们的中学毕业证书和通过小考选拔出来的。但最好的综合性大学出于竞争原因不能放弃它们的录取标准,它们的录取标准除了中学毕业之外还要考虑到测验结果以及推荐信。最好的综合性大学还通过提供奖学金和助手位置,激烈争夺准备考博士学位的尖子学生。
美国的大学管理机构是高效率的:最高层是监事会,它有权任命校长和副校长(如主管大学的各项计划、学生事务和财政等方面的副校长),主管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和使分散管理成为可能的系主任共同分担校长和副校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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